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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交叉法律问题研究”讨论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9/7/4 9:52:37 点击数量:10802
2017年2月18日,《法学研究》编辑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刑民交叉法律问题研究讨论会,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四川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学者与来自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专家以及《法学研究》编辑部成员等共计二十余人参加了讨论会。
本次讨论会会期一天,共分四项议程。
会议开幕式由《法学研究》副主编张广兴主持,《法学研究》主编、法学所和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致欢迎辞。陈甦主编提出,刑法民法的内在体系应当是一致的,对事实问题的看法应当是协调的,刑民案件的处理结果应当是大家都可接受的。然而,现有的研究仍不够深入,未能很好地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问题。本次讨论会的目的就是邀请对刑民交叉法律问题有过研究的学者,在宽松的、自由的环境下进行讨论,寻找有价值的选题,并在理论上实现突破,通过跨学科的综合研究,为刑民案件的处理提供新的启示。
会议第一阶段的自由发言,由张广兴副主编主持。与会学者分别从各自专业出发,就刑民交叉案件处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发言和交流。四川大学龙宗智教授就刑事执行中的刑民交叉问题以及事实认定和证据使用中的刑民交叉问题做了有深度、有启发的发言。华东政法大学于改之教授就选择程序时刑事与民事何者优先问题,发表了个人看法,对刑法从属性说、刑法独立性说和中间说进行了批判,并提出以民法为导向的刑法片面独立性的观点。清华大学周光权教授从法秩序统一的角度,提出刑事法上的判断要从属于民法,但从属的程度,应具体研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林维教授就刑民交叉的案件和类型化问题进行发言,提出针对不同类型刑民交叉案件产生的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方案进行研究。浙江师范大学陈醇教授以金融法为例,提出刑民交叉法律纠纷研究中的减法思维,即根据刑法的谦抑性原理尽可能减少刑民交叉法律纠纷。北京大学许德风教授从盗赃物的善意取得、信用卡诈骗、欠薪等问题出发,就商法的刑法化问题、民法和刑法的功能差异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发言。华东政法大学纪海龙副教授就刑民交叉案件处理中涉及的概念统一、效力判断等问题,做了主旨发言。
会议第二阶段自由讨论,由《法学研究》编辑部主任谢海定主持。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首先发言,他剖析了刑民交叉现象的原因,提出在刑事诉讼领域引入刑事诉讼第三人的概念以及第三人异议之诉等新的观点。中国人民大学肖建国教授提出,基于同一行为诱发的刑民交叉案件,适用先刑后民原则处理的具体条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宋鱼水副院长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目前实行的三审合一的审理模式,做了经验交流。中国政法大学杨秀清教授提出了刑民交叉案件类型化标准问题,并设计了具体的标准。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蒋惠岭所长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与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研究等问题进行了发言。
《法学研究》编辑部副主任冯珏最后对本次会议做了总结,并再次感谢与会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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