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学院刘杨教授《道德、法律、守法义务之间的系统性理论——自然法学说与法律实证主义关系透视》一文(《法学研究》2010年第2期),于2011年9月获辽宁政法理论年会第四届年会一等奖;2012年7月获辽宁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第四届省政府奖)二等奖;2014年2月被评定为第四届“辽宁省十大法学杰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