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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法学工作者的战斗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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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九年三月,邓小平同志代表党中央在中央宣传部召开的理论务虚会上指出,社会主义道路、无产阶级专政、党的领导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坚持,绝不允许有丝毫的动摇。去年十二月中央工作会议重申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且提出要积极主动、理直气壮而又有说服力地宣传四项基本原则,同反对这些原则的严重错误思想进行有力的斗争。这是党中央在我国历史发展的大转折时期,针对思想领域里出现的一些偏向,向全党全国人民提出的一项具有极其重大意义的政治任务,我们法学研究工作者应该把它看做是自己责无旁贷的光荣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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