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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毛泽东同志的制宪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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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同志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学说,结合我们党和国家长期进行政权建设的经验,在制宪理论方面提出了许多光辉的思想,并作了深刻的论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宪法理论。认真学习和研究这些思想,对于提高我们的宪法理论水平,指导我们的制宪和行宪实践,都有重要的意义。(一)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根本大法。毛泽东同志在谈到什么是宪法时指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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