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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先定后审”为“先审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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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单位
李少平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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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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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定后审"是指法院对案件在法庭审理和评议之前就已作出决定.这种现象的产生直接涉及人民法院案件的内部审批制度.随着改革的深化,各类案件的大量增加,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健全,改变这种现象,改革法院审判制度,完善法院自身机制,已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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