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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社会两类法律形式的消长及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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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法的角度来看,封建社会的法律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以稳定为特征,代代相沿,甚至在两千余年的封建社会中一脉相承。律与魏晋之后的令便属此类,我们姑且称之为“稳定的法律形式”。另一类则以因时变通为特征,随王朝的不同,而有各自的名称、内容及体例。诸如科、比、格、故事、例等,我们权且称其为“变通的法律形式”。稳定的法律形式与变通的法律形式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互为消长,发展演变,这种发展变化直接影响了封建法制的兴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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