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法人职务犯罪若干问题的思考 |
|
|
DOI: |
中文关键词:
|
英文关键词:
|
基金项目: |
|
摘要点击次数: 1091 |
全文下载次数: 510 |
中文摘要: |
在经历了对法人犯罪恪守不承认原则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之后,我国刑事法律终于对法人犯罪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自1988年1月始,迄今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关于禁毒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决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等专门刑事法律决定中,都涉及到法人犯罪的问题,规定可以由法人构成犯罪的罪名已达数十种。 |
英文摘要: |
|
查看全文
下载PDF阅读器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