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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法理学的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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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利义务法理学已经暴露出不可弥补的缺陷的今天,扬弃权利义务法理学,拓展适合当代中国基本情况的新的法学基础理论,已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基础性研究领域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和促进法学进步的需要,新的法学基础理论应当既具有深刻的思辩性和全面、深入的法现象解释功能,又具有较强的实证性和实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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